云会议
进入旧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线办公 > 公告公示

关于混岗工的最新通知

作者:范海洋 时间:2017-11-27 11:13:10 点击数: 出处:劳动人事科 编辑:admin

广大未缴费混岗集体工人员:
    截止目前,我局已被上级认定为混岗集体工的部分人员,由于家庭经济等主要原因,一直没有完成个人缴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后再缴费时,缴费额度将大幅提高,所以林业局主管部门也多次下发通知敦促大家抓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17年缴费时间也只有12月份这一个月时间(而实际上地税部门收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一般为每月的15日前),而在这么紧时间内还要先到鄂伦春旗社保局打印核定缴费单才能到地税部门缴费。现在对没有完成缴费人员的缴费问题正在与政府社保部门沟通协调,探讨对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人员采取分段补缴的方式(以最少缴费满15年为最低限,15年以上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以减少政策调整后高额的补缴费用。

    为了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政府社保部门没有明确意见是否同意分段补缴的情况下,先通知广大没有完成缴费的混岗集体工而又有缴费愿望的人员,抓紧按如下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1、已认定为混岗集体工没缴费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采取分段补缴的办法完成个人缴费(在申请中要注明从1992年开始缴至到哪一年结束,缴费基数按地平工资的百分比例是多少,地平工资的百分比最低比例为60%,最高为300%);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没有在鄂伦春旗社保局养老缴费系统开户人员同时交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户);本人已经领取了鄂伦春旗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核定单而未缴费的,将核定单一并上交,重新办理缴费核定手续。
    2、自愿按分段办法补缴费用的人员,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将所需材料报劳动人事科登记,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3、近期请广大没缴费混岗集体工人员随时关注毕拉河林业局网站公告栏的相关通知内容,以尽快完成本人缴费工作。

    联系人:范海洋 常思阳
    望相互转告

2017年11月27日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首页 | 新闻频道 | 视频图文 | 生态文化 | 热点纵横 | 森林旅游 | 社会生活 | 领导专区 | 党建工作 | 企业概况 | 政务公开